有关北卡罗来纳州公共记录法的常见问题
- 什么是公共记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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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记录是北卡罗来纳州政府机关,在开展公共业务过程中,制作或收到的文件或材料。
- 只有纸质文件才算是公共记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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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记录既包括纸质文件,也包括电子文件,电子邮件,文书,信件,地图,书籍,照片,影片,录音,磁带或其它带子,电子数据处理记录,物品或其它记录材料,无论其物理形式或特性如何。
- 草稿算是公共记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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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政府机关在从事公共事业过程中收到草稿,那么这些草稿则成为州政府财产,因此通常被视为公共记录。
- 哪些人可以检查或索取公共记录的复印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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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都有权检查,审查并索取公共记录的复印件。
- 哪些政府机构必须允许检查并提供公共记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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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州政府机构必须允许检查并提供公共记录的复印件。这些机构包括所有政府办公室,官员以及高管(民选的以及任命的),工作人员,机构,董事会,委员会,局,部门,主管部门和其它政府单位,包括县,市和镇政府。
- 索取公共记录有没有具体的程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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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。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程序,也没规定具体的形式。
- 政府机构的回覆有没有时间限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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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规定,检查和审视公共记录应当给予“合理时间”并在机构的监督下进行,机构在提供复印件时需要“尽可能及时”。政府机构不须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检查的便利或复印件。
- 公民可以要求以任何媒介索取公共记录复印件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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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该机构有能力以不同方式提供复印件(例如,打印本或用电脑磁盘),申请人则可以任何一种或所有可能方式索取复印件。如果该记录尚未以电子方式储存,该机构则不须要提供电子版记录。
- 政府机构必须以口头方式提供信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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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须要。法律没有规定政府机构必须以口头形式提供信息。
- 政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必须要创建或编写记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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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须要。不会强迫政府机构创造尚不存在的记录。
- 政府机构如何处理含有保密资讯的记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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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份记录既包含公开信息又包含保密资讯,该机构可将保密部分进行分离或修改。如果整个文件都是保密资讯,那么该机构则不须要提供该记录。
- 政府机构提供公共记录可以收取费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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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机构不可以对检查记录收取费用,可能会收复印费。索取经过认证的记录须按照法律规定收费。(见NCGS 132-6.2b)。如果复印文件需要大量文员或上司协助,除实际复印成本费外,该机构可能会收取特殊服务费。此服务费必须合理,且根据实际人工成本计算,该机构也可能会收取复印件的邮寄费。